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腦電盪療法(Electro-Convulsive Therapy,簡稱ECT) 這是一種重要和有效醫治精神病的方法。 功能及用途 它矯正腦內不正常的生化狀態,對嚴重抑鬱症(尤其是在藥物或其他治療效果不理想時)至為有效,也可用於某些精神分裂或躁狂症的病人,可是,它並非萬能的,患者的人際關係、家庭及工作等問題還是須要其他方面的幫助。 治療過程 一個療程由兩三次至十多次不等,每隔二至四天治療一次。在每次治療前,病人須禁食數小時,在正式進行時,則要穿鬆身衣服及脫掉飾物、假牙等。進入治療室後,由麻醉科醫生注射適量的麻醉藥及肌肉鬆弛劑,病人一面吸入氧氣,一面進入睡眠狀態;然後,精神科醫生在病人頭部通過預先計算好的微量電流,由於病人已接受肌肉鬆弛劑,身體袛會輕微抽搐,整個過程通常不超過數分鐘。病人會在十多分鐘之內甦醒,發現自己身處康復室中,護士會給予安慰和照顧,病人也可在這時飲用一些飲品,通常可按情況在數十分鐘內離去。 副作用 接受ECT後,小部份病人會感到頭痛或有輕微的神智混亂,另一些則可能對回憶近期發生的事物有少許困難,但這些問題很快便消失。長遠來說,ECT絕不會減低記憶力或智力。ECT的危險非常低,幾乎是死亡率最低的一種全身麻醉下進行的醫療手術。倘若病人有心臟病或腦腫瘤等,醫生會格外小心處理。 病人權益 病人有權拒絕ECT而選擇藥物或其他治療,但後者也有其副作用或危險性,而病情也可能復原較慢。有辨知能力的病人必須簽署手術同意書,ECT始可進行,而病人亦可隨時撤日其同意的決定。至於沒有辨知能力的病人,主診醫生必須獲得另一名高級醫生的贊同,及通常得到家屬簽字同意,治療才可開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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